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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出台优惠政策加快工业发展
今年,我县出台了《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制定了更加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 :一是放开经营投资领域。鼓励和支持县内外投资者在固始从事法律法规没有明确限制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新上工业项目用地,执行国家规定最低价格,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二是实行税费扶持政策。县财政每年拿出1000 万元,用于对工业企业的扶持和奖励;固定资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新办工业企业,按上缴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县财政给予3年等额补助。三是鼓励企业技术创新。企业年新增纳税在30万元以上的,按年度净增额地方留成部分的 5%奖励给企业;企业获得国家或省级品牌( 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优质产品、免检产品等)、质量体系认证的,最高可给10 万元的奖励;对主营业务在固始的企业成功上市后,一次给予奖励30万元。四是实行“一费制”收费。新上工业企业有偿服务和事业性收费、规模以上企业的年度各类行政收费实行一次性收取。五是实行检查审批制。除安全生产检查和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外,涉企检查一律实行审批制和“安宁日”制度 , 检查前先到县工业办登记,待批准后方可进行,确保企业有一个安定的生产经营环境。  |